根據澳洲嘅歷史,喺1973年以前,任何人士如果想結婚只有兩個選擇1) 喺婚姻註冊處或2)教堂以宗教儀式進行。 但係因應好多嘅聲音同要求,由1973年7月開始,律政署 Attorney-General 指委一啲叫做婚姻禮儀師 (marr...
一群居於悉尼嘅香港人專業人士, 佢地嘅專業都同囍事有關, 於是組成聯盟, 希望承諾為香港人嘅社群, 同聲同氣同文化地提供佢地嘅服務。 詳情可以喺佢地嘅網頁裡面搵到佢地各自嘅聯絡方法同埋媒體專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