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澳洲嘅歷史,喺1973年以前,任何人士如果想結婚只有兩個選擇1) 喺婚姻註冊處或2)教堂以宗教儀式進行。 但係因應好多嘅聲音同要求,由1973年7月開始,律政署 Attorney-General 指委一啲叫做婚姻禮儀師 (marriage celebrant), 佢地以指完形式所主持嘅婚禮,能夠有法律效力。而當時,澳洲係第一個國家有呢一個指委婚姻禮儀師嘅制度。 時至今天,被指委嘅婚姻禮儀師有以下嘅要求: — 先要完成一個政府認可嘅受訓課程 — 提交書面證明一啲為社會服務嘅經驗 — 提交書面證明,有能力公開演說 — 提交推薦人對於申請者嘅品格陳述 — 遵守有關操守嘅實務守則 (Code of Practice) — 每年須要完成專業發展培訓 — 維持喺律政署有效嘅註冊
因此可以見到,經由婚姻禮儀師註冊嘅婚禮,一啲都唔兒戲;畢竟,因為呢啲婚禮都係要有法律效力嘅。 而喺澳洲結婚所須嘅條件呢就係: 1) 至少有一方係18歲以上,另一方如果係16-18歲可能可以經過法庭申請,而可以結婚 2) 任何一方都唔能夠係已經結咗婚 3) 雙方唔能夠係喺一個被禁止嘅關係當中(例如係有血緣關係) 4) 雙方嘅同意係真實,即唔能夠係喺被壓迫之下,或者錯誤理解對方身份,或者一方係唔能夠有理解能力去表示同意
同時,新人須要喺婚禮至少一個月之前,向婚姻禮儀司提交一張結婚意外告示(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),咁就可以同婚儀司商量婚禮嘅細節。 喺澳洲結婚,有咩係可以喺: 1) 同性婚姻—由2017年 Same Sex Marriage Act通過之後,同性婚姻成為合法,而且,婚姻證書上,雙方由以前要去辨認新娘(Bride)/新郎(Bridegroom),而家可以以伴侶(Party)嚟作為身份 2) 婚禮可以喺澳洲境內任何地方進行,包括你屋企後園、公園、海灘、一啲地標,甚至悉尼大橋(當然你要個婚姻禮儀司肯同你一齊去所得LOL) 3) 婚禮唔須要一大班人,最少可以得五個人,包括一對新人、兩個18歲以上嘅證人同埋個婚姻禮儀司 4) 婚禮嘅儀式可以度身訂造,除咗一啲法定上嘅句語須要,以令到個儀式有法律效力外,其他嘅任何內容都可以控照一對新人嘅要求去做, 包括:酙茶儀式、唱首歌俾對方、整個紀念性時間囊、家人朋友上前祝福等等 5) 如果婚姻禮儀司係識得廣東話,可以以廣東話進行 6) 新人唔一定要係有澳洲永久居民身份都可以喺澳洲結婚,即係話嚟澳洲旅行嘅旅客都可以